金博大所陆咏歌主任、蓝澜副主任和崔伟龙律师参加《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高质量立法协商会

日前,河南省政协委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就《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论证,在接到委托后,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陆咏歌主任亲自召集并组建专项小组就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多次进行探讨,形成《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意见,装订成册报送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陆咏歌主任

2021524日,河南省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组织了六个省直厅局委的相关领导及部分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召开了《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高质量立法协商会,会议特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陆咏歌主任带领的律师团队出席并发言

陆主任根据习近平新时期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做了重要发言,就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26条意见和修改建议;崔伟龙律师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从“绿色建筑制度的演变与绿色理念的深入”到“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需要注意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认识,并提出12条修改建议。深受省政协副主席朱焕然等领导的赞赏与好评,朱副主席多次提到金博大律师的敬业、专业及所提建议的独到之处。


会议现场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一直专注并大力支持河南省相关机关的立法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对关涉民生和经济发展的立法更是关切,此次《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就是河南省惠济民生、关切健康、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立法工作,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功在当代、泽彼后世!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蓝澜副主任、陆咏歌主任、崔伟龙律师(右)


我们相信,河南省立法机构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部署,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正把“绿色”融入建筑全生命周期,制定出科学合理、适合河南区域特点需求的高质量立法条例,使建筑与环境、人居和谐统一,最终造福于河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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