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僧众的法治教育,增强僧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中国嵩山少林寺邀请常年法律顾问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为少林寺僧众和少林友谊学校老师开展为期三天的法律知识普及系列专题讲座。
讲座现场
讲座现场
2021年7月9日至7月11日,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陆咏歌主任带领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孙保山副主任、刘德宇副主任、王永雷副主任、朱秀峰副主任、蓝澜副主任分别为少林寺僧众和少林友谊学校教师们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课时的法律专题讲座,系统地为僧众讲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的法律体系。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参加了本次法律讲座学习并致辞,他对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少林寺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予以赞许和肯定,并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无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少林寺的僧人们也需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方丈的致辞充分体现了僧人们崇尚法律、热爱国家和希望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望。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致辞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参加讲座
7月9日上午,陆咏歌主任以“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的法律体系”为题带来了本次系列讲座提纲挈领的第一课。陆咏歌主任从与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民权利义务开始讲起,引导僧众明晰法律的概念及其意义,以两个百年计划为框架,就近年来我国在脱贫攻坚、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等多个方面的突出成就进行介绍,由浅入深地讲解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指引下、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以及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陆咏歌主任授课现场
陆咏歌主任强调到:每一名僧人的身份首先是公民,公民的身份是先天的,在座的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是中国公民,而其他的身份是后天的。我国《宪法》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地方,绝不允许有法外之人、法外之域。任何组织、任何公民都必须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铁的原则,也是基本要求。
本节专题讲座受到了在场僧众的高度评价和赞扬,在讲座进入尾声的阶段,许多僧人和老师就讲座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向陆咏歌主任提问,陆咏歌主任认真聆听并用生动的例子解答了僧众的疑问。本次系列讲座的第一堂讲座在僧众们热烈的掌声中告一段落。
孙保山副主任授课现场
随后,孙保山副主任在7月9日下午为僧众进行了“大数据背景下民营学校运营中的刑事风险及防范”专题讲座,本节讲座聚焦于“民办教育的意义及现状”、“民营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刑事风险”、“民营企业常见高发罪名及防范措施”三个关键问题,以案例为切入点全面地为僧众讲解了在民办学校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刘德宇副主任授课现场
次日上午,刘德宇副主任就“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一课题为僧众系统地讲解了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并从具体问题入手,就数十个行政诉讼中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和联系讨论,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我国行政审判现状进行讲解,通过本节专题讲座使僧众们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了解。

王永雷副主任授课现场
7月10日下午,王永雷副主任以“刑法变迁与校园法治”为题,分“刑法由来与古代刑罚、当代的刑法与刑罚、校园中的刑法问题、校园中的法治教育”四个板块对刑法从古至今的变迁过程以及如今在校园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刑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全面介绍了我国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僧众们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朱秀峰副主任授课现场
7月10日上午,朱秀峰副主任为僧众和老师们讲解了以“刑事危机应对及控告”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围绕着僧众和老师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做出了系统讲解,并对刑事诉讼程序做出基础性的普及。讲座过程中,朱秀峰副主任与僧众进行了充分的互动和交流,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僧众的法律思维和维权意识。

蓝澜副主任授课现场
当日下午,蓝澜副主任为僧众们和少林友谊学校老师们进行了本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节专题讲座,为僧众和老师们系统地讲解了《民法典》。《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蓝澜副主任对《民法典》的系统讲解以及对于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强化了僧众的法治意识及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本次法律知识普及系列专题讲座在僧众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如今,全国各族人民正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愿景,在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中,佛教界始终高举爱国爱党爱教旗帜,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不断丰富法律知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为重,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