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ang Fang Fang

 乔芳芳律师,1981年8月8日,2012年5月加入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民盟盟员,硕士,金博大资产管理与财富传承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金博大律师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混合所有制实务研究会会长,文化宣传部副部长。河南省律师协会文化和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投融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专家库成员,金水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志愿者。曾为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特约评论员,河南广播电台FM91.8、FM107.4特邀嘉宾。

    2006年-2019年,共参与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河南省法学研究会学科课题6个。在《河南经济报》、《法制与社会》发表论文两篇,在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参与论文评奖4篇。在河南省法院系统第三届学术讨论会参与论文评奖1篇。

    2018年11月,论文《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关系司法实务分析》获得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一等奖;

    2018年11月,论文《浅析“实习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关系司   法实务分析》获得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三等奖;

    2018年11月,论文《从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谈律师行业税收政策的完善》获得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特别奖。

    2019年1月,参与的《河南律师行业税收改革问题研究》课题被评为河南省法学会优秀课题。

    2019年5月7日,参与的《高职法学教育与应用型法学本科交予衔接问题研究》课题被评为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优秀课题。

    2007年12月20日,《证人:法官的尴尬和无奈》,河南省法院系统第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三等奖

    2006年4月20日,参与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律师学学科建设问题研究》。

    2007年5月16日,参与《河南律师业发展问题研究》,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优秀调研成果。

    2017年12月26日,参与河南省法学研究会课题《律师参与社会调解运行机制研究》。

    2018年11月26日,《浅析“实习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论文三等奖。

    2018年11月26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关系司法实践分析》,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

    2018年11月26日,《从律师能参与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谈律师行业税收政策的完善》,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论文特别奖。

    2019年1月26日,参与的《河南律师行业税收改革研究》,或河南省法学研究会优秀课题奖。

    2019年5月7日,参与的《高职法学教育与应用刑法学本科教育衔接问题研究》,获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优秀调研成果。

    2020年11月22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漫谈法律职业共同体应遵循的伦理原则》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论文二等奖。

    擅长领域:刑民交叉案件办理,公司治理及股权优化升级,公司僵局解决,投融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和指导,资产优化配置(信托、保险、投资、其他理财等),个人资产与家庭、公司资产的隔离设计,办理个人破产业务,办理继承、意定监护、有关公证代理等,作为遗产管理人代为管理资产的处置和监管等,建设工程案件,票据案件。

 

 

ARE YOU READY
联系我们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郑州总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街108号河南商会大厦22层 邮编:450000 

电话:0371-85966531 传真:0371-85966531 

邮箱:services@kingbird.com


北京分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20号国瑞诚D座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072088 传真:010-87152575


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58号宝隆一方大厦2902室场 邮编:200343 

电话:021—56960758 传真:021—56960758



海口分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甸六东路40号 邮编:570208 

电话:156 0757 2579


欢迎咨询
欢迎您通过我们的热线,来咨询您需要的法务
问题。我们以客户至上,竭力解决您所需。
合作咨询热线:
0371-85966531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15-2021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050097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