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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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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两个人合伙经营一个家具厂,现在因经营不善准备散伙,欠厂里四个工人大概有2万元左右工资,我们准备清算完以后给他们发,但现在厂里一个工人以要工资为由,把我私人名下一辆面包车扣下,请问是否违法?我愿意现在把我该承担的工资给他,但他非要说我们三个合伙人给他发完全部工资以后再归还我,我该怎么办?我们三个当时没有签合伙协议,现在清算是否可以以会计出具的出资比例为依据?我该承担的工资是否可以以出资比例为依据?因为我的投资比例比较小,只有5%,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起诉扣车的工人,先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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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工资是工人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如果车是你的,他无权扣车,你可以起诉他侵权。民商事法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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